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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0
關於所得稅的問題~~今天收到繳稅通知書了..
如題..我今年(95年)五月時並沒有報稅..(因為也不知道要怎麼報)但一直是有工作與收入的..今天收到繳稅通知書了...要在8月25日前繳9440元我先說明單子上的一些訊息...1:年期別..9301..應該是93年的意思...2:繳納期限..95年8月16日起至95年8月25日止3:另有一張單子(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核定總所得350345(兩間公司..分別是322352 27993=350345) 核定總所得350345-全部免稅額74000-一般扣除額44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75000=綜合所得淨額157345 綜合所得之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淨額157345*6%=9440以上為我目前僅知的所有資訊..我想問的是....1:是因為我在5月份時沒去做申報的關係要繳的才會那麼多嗎?2:(這個是重點)我要是在8月25前沒有能力繳或是想分期繳可以嗎?
1)這個是94年所得應於95年5月份申報
因為您沒申報國稅局依核定資料來課 稅
稅額計算無誤
並沒有因為沒申報而多罰你錢2)請問您是個人單身嗎?可以考慮找扶養人
爸爸媽媽親戚只要沒有被申報 都可以
每申報一位扶養人有74
000的免稅額*6%=4
440............減少的稅 提供申請書給您 http://etax.nat.gov.tw/wSite/lp?ctNode=1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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