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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申訴~健保逕行調整的程序
各位大大好想請教
自3月起健保局會逕行調整所屬被保險人的健保投保額
對於被調高的員工
我們有進行申訴
但是還是被退回
主要原因是業務人員的獎金金額過高
導致年所得提升
但是其實業務人員的底薪是很低的
平常月薪不高
獎金也一年才領一次
所以同仁反應很大
致電到健保局
其回覆是獎金也是所得的一部份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
薪金及按計時
計日
計月
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
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但是一年才給一次的獎金明明就是非經常性的
健保局就強調是所得的一部份
退回申訴
請問各位大大
該如何幫員工爭取?又或真的就只能逕調呢?
您好
依題示提供拙見供參:您所述:「健保局會逕行調整所屬被保險人的健保投保額
對於被調高的員工
我們有進行申訴
但是還是被退回
主要原因是業務人員的獎金金額過高」等語
按您們的將獎金非經常性給與
健保局逕自調高保費
您們又申訴無效
自得依「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提起爭議審議。
其表格可洽詢各區健保分局。
另建議您們可將勞委會對工資及非工資的解釋函一併檢送佐證。
千萬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以上供參rong24w.smartweb.tw※以下摘錄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部分條文第一條本辦法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就下列全民健康保險事項所為之核定案件(以下簡稱權益案件)發生爭議時
應先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審議:二、關於被保險人投保金額事項。
五、其他關於保險權益事項。
第三條審議之申請
以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為申請人。
第四條申請人申請審議
應於保險人核定通知文件達到之次日起六十日內
填具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式三份
並檢附原核定或複核通知文件影本及相關文件資料
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爭審會)提起之。
第五條審議之申請
以爭審會收受申請書之日期為準;其以掛號郵寄方式申請者
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第七條申請審議未附申請書或申請書不合法定程式
而其情形可補正者
應通知申請人於二十日內補正。
第 十二 條爭審會對爭議案件之審定
自收受申請書之次日起
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
得予延長
並通知申請人。
延長以一次為限
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第 十四 條權益案件之申請審議
應填具申請書
載明下列事項
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
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二、有代理人者
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三、保險人。
四、請求之事項。
五、申請審議之事實及理由。
六、收受或知悉保險人原核定通知之年、月、日。
七、受理爭議審議之機關。
八、證據。
其為文書者
應添具繕本或影本。
九、保險人原核定通知文件及相關文件資料繕本或影本。
十、年、月、日。
前項第五款事實及理由
應分別記載並逐項記明相關爭點;如係外文者
應檢附中文譯本。
全部條文可在http://www.nhi.gov.tw/webdata/AttachFiles/Attach_9439_1_95法規要輯.doc#_Toc131909799查詢
請問你的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有多少員工?請問您是人事主管嗎?電話及大名是?我之前的公司曾被逕調(勞保及健保費)
透過工資議定的程序以及勞契工規的規劃及報備有關單位
在次月就收到調降之文件啦!不然逕調只能乖乖服從
誰叫健保局年年哭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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