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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回填土區不回填超挖為地下室的風險是否很大
請看完下面的報導再回答小弟
這樣的房子買下去的風險會不會很大?像土石流什麼的...原文出處:http://bat.batol.net/cgi-bin/bbsanc?path=/Chinatimes//chinatimes.old/94/9406/940601/ONLINE/NATIONAL/C94601T0.TXT2005.06.01變更設計 英喬建設等5人吃官司 陳志賢/台北報導 英喬建設興建「維也納綠堡社區」高級住宅建案
涉嫌擅自變更設計
變更擋土牆高度及施工方式
並淘空回填土區
超挖擴建地下室
以不實勘驗報告書
向政府申請建照。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
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英喬建設負責人張國安等5人。
另檢調查出
前台北市政府建管處施工科人員王冕
涉嫌不實勘驗
包庇建商
但王冕在案發後潛逃赴美
檢方已發布通緝。
被起訴的5人
係張國安、英喬公司總經理江民州、副總簡豐泉、天梯營造主任技師江益智、建築師胡瀛光。
起訴書指出
82年間
英喬建設在景美興建「維也納綠堡社區」高級住宅建案
為取得有效之建築基地
需向下開挖近20公尺
依規定需將結構設計委託審查
但因審查須時甚久
將增加建築成本。
英喬負責人張國安等人
為規避審查
即將建照及雜項執照分開設計
先在申請建照後
再設計為實際開挖的20公尺深度。
但因基地開挖後
影響鄰戶基礎
被人檢舉
而遭建管處依規定處分。
不過
張國安等人共謀將擋土牆變更設計
超出原核准的高度
另張國安為促銷高價位的1樓房
向承購戶承諾
建物完成不回填土區
而擴建成地下室供住戶使用
致面積60平方公尺的回填土區
皆淘空超挖為地下室。
張國安等人為使山坡地取得有效之最小建築面積
明知未按圖施工
變更擋土牆高度及施工方式
並擴建地下室
竟在工程勘驗報告上不實記載
再向台北市工務局申請執照。
若您要買您所述報導上的房子
結論當然是不要了!就報導上說建管處施工科、建商、營造主任技師、建築師都有涉案證明此建築應該無法領取使用執照(但也有可能是再領取使照後才爆發)。
從報導上獲知其最主要被起訴原因應該是擅自變更設計
在一個建築案當設計完成後會先送主管機關取得建築執照
其送審中包含許多結構或大地應力計算書
現場須等審核完畢領取建照後使得動工。
在施作過程也會遇到設計變更但需在陳報主管機關
報導上案例應為建商要爭取時間(因為變更開挖深度結構審查冗長)故擅自動工。
就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