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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沒有領到56天,還被老闆資遣..
我在公司裡面服務了三年
8月中因為生產的關係休產假56天
可是後來要去上班時卻被告知被資遣了
本來跟公司要求只給56天就好
不想跟他要資遣金
可是最近領到薪水後
卻發現公司只給45天的產假
所以我決定跟公司拼到底
想知道公司到底該給我多少錢?我的底薪25400 交通費1800 伙食費1800=29000元 勞保扣225 健保扣236 因為公司給我保最低額度17280 請幫我算一下正確的金額
如果年假沒休完的可以要求公司轉付現金嗎?我不要條款一大推的
我要簡單明瞭
謝謝!
版大
你必須先知道你的權益受損有多少
你才能要求權力丫
既然你已經講了
不要貼法條
那就請你自己到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1.asp這個網址看勞基法
裡頭的第13條但書和第50條
是你該爭取的
你己要熟讀注意。
且公司有以多報少的情形
依勞保條例72條
公司會被處以二倍罰鍰
但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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